甲方:东源县环境保护局
乙方:河源市源城区诚信管道疏通服务部
甲方为保证河源市东源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外泵站的正常运行,需对外泵站(提升泵坑、三条格栅通道、来水缓冲沟)进行清淤工作。为明确双方责任、权利和义务,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,经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协议如下:
一、甲方将本次对外泵站的清淤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、本次外泵站清淤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如下:
2、施工中甲方需做好施工安全措施人身、设备安全责任等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意外,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、工程造价 工程总价:人民币含税 五、开竣工日期
开工日志安排在本合同正式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,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,要求所有清淤工程在48小时内完成,因其它原因需要增加工作时间的有双方协商解决
六:工程付款支付方式